英国禁止疫苗流向欧盟 欧盟:按约交付,不然的话采取法律措施
欧盟委员会主席冯·德林说,布鲁塞尔和英国制药商阿斯利康(AstraZeneca)签订的新冠肺炎疫苗合同包含有约束力的条款。毒贩需要按照合同提供疫苗,否则双方谈判失败,欧盟将提议采取法律行动。
欧盟在同一天上午宣布了与制药公司的合同,当时欧盟正寻求弥补疫苗短缺,据天空新闻29日报道。欧盟表示,如果推迟交付的谈判失败,欧盟将提议采取法律行动,以确保新冠肺炎疫苗的充足库存。冯·德林在接受德国电视台采访时说,合同中的"尽最大努力"交货条款只有在尚不清楚阿斯利康能否研制出疫苗的情况下才有效。冯·德林说,这笔交易包括2020年12月和2021年前三个季度非常明确的交货,以及四个生产基地,其中两个在英国。
与此同时,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(CharlesMichel)还说,欧洲联盟应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确保疫苗的充分供应。米歇尔在给许多欧盟领导人的信中说,一些制药公司的解释尚未向欧盟提供必要的保证,在继续对话的同时,欧盟需要采取强有力的行动确保疫苗的供应,如果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,欧盟"应探讨所有选择,并利用所有可用的法律手段和执法措施"。
根据英国广播公司(BBC)上周的报道,阿斯利康表示,今年第一季度,它只能向欧盟供应3100万剂疫苗,而不是之前所说的8000万剂,这一剂量将比承诺的剂量大幅度减少60%。"欧盟重申了它的立场,双方在星期三晚上举行会谈,试图解决这个问题。欧盟卫生专员施特基里基季斯(StellaKyriakides)在Twitter上表示,欧盟对"仍然缺乏明确的运送时间表"感到遗憾。布鲁塞尔要求从英国工厂运送疫苗以弥补短缺,但内阁秘书迈克尔·戈夫(Michael Gove)表示,政府不会允许英国使用的疫苗进入欧盟。